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发布者:中科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26 17:25:36

                       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ZB-2024-G069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长安霄边社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为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对碧荷园A入口、出口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改造,增设休闲设施,种植乔木等总投资约93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932594.58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932594.58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79261.11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39840.64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华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监督小组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长安镇碧荷园A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期12个月)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1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32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日至2025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现场获取,招标代理于上述时间的每个工作日1700时许招标资料统一从邮箱zkzb@foxmail.com发送给各投标人,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凭以下有效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81000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三楼301会议室(下洋路6号)。投标会时间:2025181000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三楼301会议室(下洋路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zkzbgd.com/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公告栏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7000 (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 转账(含电子转账)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投标保证金缴存银行帐户: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6232590699050810355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2中标结果出来之后只收取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其他未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退回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话:0769-85375558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下洋路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769-85375558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下洋路6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人: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长安镇下洋路6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

锋商务中心2708室(西区708室)

   编:523000                            编: 523000                

人:                           人: 工、王工            

   话:  0769-85375558                   话: 0769-22224212         

   真:   /                               真:   /                   

                                                          

 2024 1226